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日前,临时加价上海市浦东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从投诉中发现,提车同消费者的引纠购车过程充满了不确定因素,不仅面临等待时长“遥遥无期”,纷消困扰消费者的保委还有“临时加价”。近日,介入交付消费者黄女士就遇到了这种情况,按合经浦东新区消保委介入,临时加价最终商家同意按合同价格交付。提车同
记者了解到,引纠2022年9月,纷消黄女士订购了一台家用汽车,保委支付了1万元定金并签署了定金合同,介入交付合同写明车辆总价44.8万元。按合然而,临时加价等到车辆到货可以提车时,黄女士却被商家告知该款车型官网已涨价1万多元,需要黄女士支付这笔费用。对于商家的说法,黄女士并不认同,要求商家按合同价格提供车辆,或者双倍返还定金。黄女士多次与对方交未得到解决方案,遂寻求浦东新区消保委的帮助。
接到投诉后,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刻联系销售经理张先生了解情况并进行调解。张经理表示,官网突然涨价,一切以官网价格为准,消费者若不想买可以退还定金。消保委工作人员告知其合同已明确写明车辆价格,若现在提出涨价,属于合同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商家同意按合同价格将车辆交付给黄女士。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纠纷中,商家提出涨价明显属于违约行为,消费者可以请求其履约或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此纠纷中,如果商家拒绝提供车辆、提出退还定金,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消费者。
浦东新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车时应尽量选择技术成熟、信誉较好、规模大的销售企业,避免在一些中介性质的代销商处购买车辆,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货比三家,慎重选择。购车前,要求商家对车辆及服务做出真实全面介绍,避免落入隐性消费陷阱。
消费者在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时,应明确权利义务。合同中一定要写明车辆型号、配置、颜色、价格及交车时间等。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对可能存在争议的事项应以书面形式注明,合同妥善保管;提车时,要仔细查看交付车辆与合同约定配置是否一致,若有差异应及时提出要求更换,同时需检查好车辆手续,发票、证书、合格证、三包凭证等相关材料,并妥善保存,以便日后维权使用。
责任编辑:赵英男把脉问诊!从化农业科技特派员助力春季蔬菜精细管理_南方+_南方plus近日,广州市从化区农业科技特派员邓彩联、欧阳敏枝、李浩星等,联合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何自福、汤亚飞等植保专家,积极响应《 ...
新增157家!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公示_南方+_南方plus农业龙头企业不仅是引领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生力军,更是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的中坚力量,在实施“百县千镇万村 ...
本报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蜡样芽胞杆菌风险防控指南》《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克罗诺杆菌风险防控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